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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0名工作人员公告!今天起报名!专业不限、大专可报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156人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212人公告
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公开招聘3人公告

解放军陆军第九四八医院公开招聘106人公告

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公开招聘36名特岗教师公告
兵团七师胡杨河市公开招聘54名社区人员公告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156人公告


2022年春季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内聘教师137名、辅导员17名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3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着眼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与新疆大学合作洽谈谋划在地区建大学,并达成了规划建设协议。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隶属于新疆大学管理的科学技术学院(该学院成立于2002年,为民办独立三本院校)逐步搬迁至阿克苏。2015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筹措资金15亿余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于当年3月开工建设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招生,创造了高等教育史上的新疆效率、阿克苏速度。至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已整体搬迁至阿克苏,并于同年开始筹备转设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新疆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1号))。新疆理工学院的成功转设,是阿克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填补了阿克苏高等教育的空白,补齐了新疆理工教育的短板,铸就了培养区域性高素质人才的摇篮。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www.xjit.edu.cn/)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性别、族别按照岗位设置表要求;
(七)年龄条件: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男性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
(八)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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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2022年8月入职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在读博士、硕士。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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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报名
报名表以“应聘岗位代码+获取招聘信息途径+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插入《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的指定位置,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1份,表内须填写获取招聘信息途径,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上学籍和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系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为:xjlgrsc@163.com。
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029(戴老师、张老师)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适时进行考核与考试。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编制外内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辅导员岗位非组织调整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到辅导员以外岗位。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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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4: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doc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3日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212人公告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我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间更改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由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1日19:00(工作日)更改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19:00(工作日)。

二、其他事项仍然按照《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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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招聘222人公告

一、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医院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212人(医师岗位77人、药师岗位2人、医技岗位12人、护理岗位113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6人、管理岗位2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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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高考为民语言考生还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九)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1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1日19:00(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命名)至七附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纸质版: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自行查询打印);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6)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附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7)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并盖章(附件3)。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

(8)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2.注意事项:

(1)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审批,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采用绿色通道。

(4)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5);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见附件6);专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见附件7)。

五、考试

(一)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岗位(岗位编码:7001岗、7002岗、7003岗、7004岗、7005岗、7006岗、7007岗、7008岗、7009岗、7010岗、7011岗、7012岗、7013岗、7014岗、7015岗、7016岗、7031岗、7042岗、7043岗)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试工、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采取非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岗位类别为管理的岗位(岗位编码:7041)采取非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试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

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且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岗位(岗位编码:7017岗、7018岗、7019岗、7020岗、7021岗、7022岗、7023岗、7024岗、7025岗、7026岗、7027岗、7028岗、7029岗、7030岗、7032岗、7033岗、7034岗、7035岗、7036岗、7037岗、7038岗、7040岗、7044岗、7045岗、7046岗)采取非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试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3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三)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2.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不得请假并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3)试工结束后,试工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者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非考核制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试工成绩×25%+面试成绩×25%

非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发布公示。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第三方三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一)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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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

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2年2月19日 

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公开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乌鲁木齐市,主要职责包括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与评价等。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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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证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7.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月2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事业楼107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文娟、那迪拉·阿合买提江。

联系电话:0991-8556062。

5.报名所需材料:

《自治区农药检定所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考单位。

7.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料,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农药检定所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相关材料、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七、考核

1.考核方式:综合素质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包含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和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测试。

3.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素质考核开始后应聘者不予进场。

八、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审及考察

自治区农药检定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为自治区农药检定所拟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农药检定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农药检定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农药检定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农药检定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

         2022年3月9日




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公开招聘36名特岗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兵团各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师市教育发展高素质师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特发布2022年第十师北屯市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学校、定教学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级以上水平标准。

三、 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义务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招聘36名,其中小学16名,初中2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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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聘步骤和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组。师市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党委编办、财政、人社、团委等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组。

(一)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3月30日前)

1. 摸底报名(3月14日前)。摸底统计师市参加“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一学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7月),目前仍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团场学校任教的人员。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填写《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需提供从事“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工作经历的师市有关部门文件、支教服务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2. 面试考核(3月14日—3月16日)。师市教育局会同党委编办、财政、人社、团委等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关团场学校对自愿申报且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进行考核(填报附件3),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需在支教服务的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报考人员考核材料报师市招聘工作组复核。

3. 签订协议(3月21日—3月31日)。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二)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5月30日前)

1. 招聘工作组赴疆内外高校实地招聘或者参与师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招聘活动,减去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后,空缺岗位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每位报考者仅限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

2. 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

3. 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4. 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三定”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月)

1. 2022年6月1日—15日:师市招聘工作组依据师市整体招聘计划,减去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及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人员后,第三次发布招聘信息,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在现场领取相应表格或自行下载打印填报,申报人员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种类同上,网上报名者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905239677@qq.com(文件名拟为姓名+学科)。

2. 2022年6月16日—17日:进行资格审查。

3. 2022年6月20日—7月5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现场或线上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与形式同上。

4. 2022年7月6日—16日: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聘者须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疆内外高校招聘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政审表》(附件5)。

五、 体检与培训

所有拟聘用人员参加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培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等费用。体检费用自理,一经发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特指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等病史),所出现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六、 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七、 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906-3312446(王老师)

点击下载>>>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特岗教师招聘附件

1.第十师202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

2. 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3. 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考核表

4. 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疆内外高校招聘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政审表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ts.gov.cn/c/2022-03-11/2840788.shtml?COLLCC=1853989337&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适应新时期社区管理要求,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关于印发《兵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民政发〔2021〕30号)、《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师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市党发〔2020〕27号)文件精神,针对天北新区社区岗位缺员情况,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54名(详见2022年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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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取得学历证书,(熟练掌握电脑技能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4、报考户籍不限。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第七师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制度、纪律被解聘、开除的;原则上曾在新区录用人员,自行辞职不满两年的;

  3、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10:00至25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0日10:00至26日17:00。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取线下方式。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天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0992-3210402。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现场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跨岗位调剂或综合调剂。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降低招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可以进行一次岗位调剂。调剂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八)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组织部、民政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北新区办理聘用手续,天北新区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天北新区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267599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方式,具体咨询师市民政局和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

  民 政 局:0992-6687680

  天北新区:0992-3210402
 

  附件:第七师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天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组织部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

  第七师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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